原重庆理工大学教师李旭与公益组织副会长小雨之间的事件,起点是2025年6月6日的一次酒店见面。按小雨的说法,她到房间沟通后曾明确推拒,双方随后发生的关系并非出于她同意;李旭则表示过程属于双方自愿,并称后续报警和索要说法带有设局性质。两人的身份也一度被网络标题写成“导师与女学生”,来源后来说明,小雨不是重庆理工大学在校生,双方是通过公益项目认识。

李旭在公开会议现场与人员交流

警方、检察监督与名誉权诉讼,分别处理了不同问题

事后材料中出现了一封手写道歉信和两笔各五万元的转账记录。小雨把道歉信中“未争取同意”的文字视为支持自己说法的内容,并表示没有接受转账;李旭则称道歉信是在压力下写成,转账也不能证明她对酒店内的经过所作描述。6月23日,小雨向警方报案。万盛经开分局随后作出不予立案决定,复议与复核维持原结果,检察机关的立案监督也未支持改变处理。

刑事程序结束后,李旭又以名誉权受到损害为由提起民事诉讼,索赔五万元。来源对判决的概括是,法院驳回了李旭的全部诉请,认为小雨的陈述并非完全凭空捏造,同时指出她通过视频和传单公开事件的方式欠妥。这个结果与不予立案处理的不是同一个问题:前者围绕公开表达是否构成名誉侵权,后者处理现有证据能否支持刑事立案。

重庆理工大学随后发布通报,称李旭已于2025年7月因个人原因离职,学校与其解除聘用关系,并把这起事件归入私人纠纷。到来源页面整理时,双方最核心的分歧仍然没有消失:小雨坚持自己遭到侵害,李旭坚持双方自愿。可以确认的程序节点是报案、不予立案、复议复核、检察监督以及名誉权诉讼均已发生;网络流传的酒店片段只被当作事件材料之一,没有在页面中替代双方相反的说法。